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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

近年來由於全球氣候異常,水文極端現象明顯,受災範圍與程度均遠較過去為烈,民國93年歐洲、中南美洲及民國94年美國均出現前所未見的大洪水,台灣亦無法例外。
台灣地區地形陡峻、降雨強度集中,每年侵襲颱風平均約3.5次,豪大雨數十次,平均年損失約128億元以上。民國93年全年颱風侵襲次數高達9次,僅72水災淹水面積即達659平方公里。而民國94年612豪雨造成南部地區多處淹水,淹水面積亦超過500平方公里。

有鑒於淹水災害日益嚴重,行政院乃責成經濟部針對淹水現況進行全面調查,並進一步分析與探討,以尋求解決對策。依據國科會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所模擬之淹水潛勢區域,加上近幾年調查颱洪受災淹水範圍得知,台灣易淹水低窪地區總面積約1,150平方公里,八成集中於縣(市)管河川、區域排水、事業海堤等未完成改善或地層下陷等地區。其中並以宜蘭、台北、彰化、雲林、嘉義、台南及高雄沿海地區鄉鎮為甚。不但造成住宅、農田損失、交通受阻、民眾生活不便與安全威脅,甚而影響國家重大建設(高鐵、捷運、科學園區)之推動。因地方政府財政困難,加上地層下陷問題日益嚴重,水患問題長年未獲解決,基於水患治理之迫切性,若靠地方政府現有財力,難於短期內根治水患,為使水患能有效解決,亟需加速治理。
 
為有效改善淹水問題,經濟部乃參考基隆河整治模式,提出以系統性治理縣(市)管河川、區域排水及事業海堤之構想,規劃配合「水患治理特別條例」之訂定,針對淹水情形嚴重且治理進度落後之縣(市)管河川、區域排水及事業海堤等,編列特別預算以加速治理速度